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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匡湧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十二五”规划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2014-07-15 14:34  

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十二五”规划

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十二五”工作研讨会,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切实谋划好“十二五”时期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思路的重要会议。下面我就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说明。

一、关于“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回顾

“十一五”时期,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各行各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重大机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拼搏,迎难而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了青海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和任务。

一是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十一五”时期,全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预计到“十一五”末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4%,比“十五”末增加4.75个百分点,年均增长0.95个百分点,年均增速较“十五”时期超出0.05个百分点,是我省历史上城镇化水平增速最快的时期。各类城镇发展到144个,比“十五”末增加了15个。

二是城乡规划工作全面加强。“十一五”期间,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的引导作用,突出“以人为本”和“生态和谐”的规划理念,遵循“立足现实、着眼未来、适度超前、突显特色”的原则,强化城乡规划的研究和编制。5年间,全省设市城市、县城、建制镇均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县以上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40%以上,较“十五”末增加了10%;乡集镇和村庄规划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有序开展。以西宁为中心的城市群、柴达木城市带建设以及全省城乡一体化研究取得丰硕成果,城乡规划内容进一步丰富。特别是玉树地震后,国内城乡规划界精英汇集青海,在高水平、高质量编制完成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各类规划的同时,也使全省城乡规划队伍得到锻炼,城乡规划观念得以更新,城乡规划意识普遍提高,城乡规划工作全面加强。

三是市政公用设施日臻完善。“十一五”期间,我省加大对设市城市和县城以上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完成了城镇道路、供水、排水、供热、燃气、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一系列基础设施项目。人均道路面积、县以上城镇用水普及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指标超额完成,极大地增强了城镇的综合承载力和聚集效应,有效地改善了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有力地提升了城镇的形象和品位。西宁市创建了国家级园林城市;西宁市、格尔木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海北州西海镇被命名为“全国特色旅游名镇示范镇”;西宁市湟中县,海东地区循化县、平安县、互助县,海南州贵德县获得“省级园林县城”称号。

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十一五”时期是我省推进城乡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最大、行动最快的时期。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拉动经济之需、改善民生之要、政府应尽之责,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保障性住房配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比较全面系统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基本形成。预计到“十一五”末,新建和收购廉租房6万余套,建设经济适用房1万套,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货币及实物安置3.11万户,国有林场危房改造0.27万户,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4.1万户,启动建设公共租赁住房0.94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16万户,完成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5万套,定居游牧民5.07万户。

五是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十一五”时期,我省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商品房供求关系保持总体均衡,行业运行状态良好,极大促进了城镇建设和经济增长。预计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约290亿元,较“十五”时期增长160%以上,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约10.3%,房地产业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支柱产业。“十一五”时期新开工商品房总量1882万平方米,较“十五”时期增长93%;预计竣工商品房907.66万平方米,较“十五”时期增长22%;预计销售商品房880.43万平方米,较“十五”时期增长41.7%。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7.8平方米。

六是建筑业健康发展。“十一五”期间,建筑业企业结构调整日渐完善,骨干建筑企业培育步伐明显加快。25家企业成为首批全省建筑业优势企业,90%的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企业改制,企业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力有所增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明显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日趋好转,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率年均增长0.1个百分点。五年间,全省6个工程项目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2个工程项目荣获中国建筑装饰奖;68个工程项目荣获青海省优质工程“江河源”杯奖。全省勘察设计理念、深度和质量明显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全部实现计算机辅助勘察和设计,CAD出图率达到100%,大中型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计算机基本实现网络化,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等新科技日趋成熟完善。共有67个勘察设计项目被评为省级优秀勘察设计项目。预计“十一五”时期,全省完成建筑业增加值443亿元,比“十五”时期提高48.5%,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9.47%,年均增长14.5%;工程勘察设计业完成35亿元的任务,是“十五”时期的2.3倍,施工图完成投资额累计632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25倍。

七是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十一五” 时期,特别注重村镇规划在全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加强了村镇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各建制镇及集镇均已完成总规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覆盖率达到了50%。新农村建设八项实事工程累计投资260.50亿元,有效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全省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有效推动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公交、供水、燃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始向农村延伸。农牧区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建设以及游牧民定居工程同步推进,使农牧区住房建设步伐在逐步加快的同时,住房质量也明显提高。预计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从“十五”末的18.61平方米增至22.31平方米。

八是节能减排取得实效。全面建立了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并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城镇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达90%以上,预计到“十一五”末建成节能50%和节能65%的建筑超过1000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改造任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共实施国家级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5个。西宁市、尖扎县、玉树州、贵德县、泽库县、共和县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县)。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得到推广,预计“十一五”末,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达65%以上,水泥散装率达到26%,供应散装水泥累计544万吨,比“十五”末散装水泥供应量增长168%。

九是风景名胜区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村)保护建设力度增强。启动青海湖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将青海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列入世界自然遗产预备名单。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工作,对坎布拉、贵德等4处风景名胜区进行资源调查评价、详细审查和征求意见后,上报省政府批准设立坎布拉和贵德黄河风景名胜区2处省级风景名胜区,为建设高原旅游名省提供了资源基础和支撑条件。

十是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强。“十一五”期间,培养培训建设行业各类人才总量持续增长,质量不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由“十五”末的23万人增长到35万人左右。五年间,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占全系统领导干部总数的93.5%,每年参加行业各类专业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达2000余人次,每年参加各类执业资格考试人员约为3500人次。组织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到发达省(市)学习、参观、考察和挂职锻炼,提升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为进城务工人员提高技能、稳定就业、提高收入创造条件。

“十一五”期间,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在地震灾害的影响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仍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一切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团结拼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十一五” 期间,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在“十二五” 时期亟待解决和不断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城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高,城镇化水平较低,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和规划的实施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住房保障的体制、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创新,保障范围需进一步扩大。房地产项目规模、品质、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地区商品房价格增幅过快问题亟待抑制。

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还需增强,施工企业技术装备更新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筑节能工作管理机制还需健全完善,既有建筑存量大、能耗高,节能改造任务艰巨。

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程序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改革和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管理体制不甚顺畅,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亟待提升,城镇经营管理粗放,“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

中央要求力争用三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基本完成玉树灾后重建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玉树。因而,灾后重建任务十分繁重,全行业要将之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

二、“十二五”发展环境分析

从机遇与优势看,“十二五”时期是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在挑战中蕴含着重大发展机遇的时期。世界经济在经历衰退、滞缓期后,可能会进入相对低速增长期;我国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将为全省扩大投资规模、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有利于我们集中力量解决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等全局性、战略性和关键性问题。社会事业跨越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不断巩固,为“十二五”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根本保障。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配套能力不断提高,为“十二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新玉树的建设集全国各地之力之智,全面提升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加快发展。

从困难和挑战看,在国家全方位调整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的新形势下,实现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将面临更大压力。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度重视,对未来五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在以城乡规划引领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面临着新的任务和要求;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加快转变城镇发展方式,城镇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合理调整城镇建设土地利用布局、集约节约用地等任务更为艰巨;随着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更加强烈;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普遍增加,人民群众在提高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提出更多的新需求,一些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更容易出现,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以及住房差距等方面产生的矛盾将会加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在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方面,时代赋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更高的新要求。

总之,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全面认识、随时掌握国内外经济发展模式的新变化,准确把握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新规律,坚定必胜信念,增强忧患意识,抢抓历史机遇,沉着应对挑战,变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出一条欠发达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成功之路。

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推进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国家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为契机,以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为主线,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镇化质量、不断改善民生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转变城乡发展模式,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立足省情实际,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区域有机协调发展,城乡差距明显缩小,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争取国家更大的支持,力争到“十二五”末,使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十二五”期间,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主要发展目标是:

——“十二五”期间逐步形成1个中心城市(西宁)、2个次中心城市(格尔木、德令哈)、5个一般城市(乐都、大通、同仁、贵德、玉树)、32个重点城镇、66个一般城镇以及其他38个建制镇组成的城镇体系。到2015年末,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年均增长1.2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50%,柴达木地区75%。

——到2015年,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县以上城镇自来水用水普及率基本达到100%;城镇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小城镇镇区道路铺装率达到60%,村庄道路铺装率达到25%。小城镇自来水用水普及率达到60%。

——到2015年,城镇住宅与房地产业累计完成投资750亿元以上,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1平方米以上。全面建立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解决约30万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对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占同期城镇住宅建设规模的30%以上,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15%以上。

——到2015年,农村牧区人口向城镇转移约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0%,村镇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100%,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50%,用电覆盖率达到100%,人均住房面积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且不低于30平方米,实现道路村村通、确保所有村庄饮水安全;并完善教育、医疗、商业、金融、通讯、网络、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设施。

——到2015年,全省建筑业增加值累计达到81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完成建筑业增加值突破2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9.5%以上。培育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培育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

——到2015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50%,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60%。城镇新建建筑严格实施节能

设计标准,设市城市新建建筑实施节能提高一个档次,推进城乡建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节能占全社会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的比例下降6%。

——到2015年,组织各州(地、市)完成培训、鉴定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及农民工20万人,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2万人。各类执业资格人员的数量增加20%。企事业单位专门人才占职工队伍总数的比例达到30%,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一般工岗位达到70%。

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十二五”期间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切实发挥城乡规划统筹协调和引导调控作用,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科学规划城镇结构体系,逐步形成1个中心城市、2个次中心城市、5个一般城市、32个重点城镇、66个一般城镇以及其他38个建制镇组成的城镇体系。积极开展城市群(带)规划研究,加快撤县建市步伐,推动大通、乐都、同仁、贵德、玉树设市建设,成为全省人口和经济的新空间载体。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重点打造东部城市群全省城乡一体化重点发展区、柴达木城市带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和玉树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地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显著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持房地产业稳健发展。加快基本住房保障法律配套政策建设,完善适合省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工作重点由注重保障性住房建设向推进建设、规范管理并重转变,探索建立基本住房投融资体制。全面推进农村牧区住房建设,通过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建设、游牧民定居工程以及“建材下乡”等政策,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农牧民加快建设、改善自用住房,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提高游牧民定居率。健全和完善房地产业配套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保持房地产投资规模适度增长和房价基本稳定,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合理发展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物业服务。推广住宅产业化,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建筑技术,促进房地产业绿色发展。统筹城乡房地产业体系协调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加强基础设施、防灾减灾、信息化建设,提升城镇功能和承载能力。加大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系统,不断提高供给能力和安全运行水平,鼓励通过多种投融资方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城乡建设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应急能力,推进重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抗震加固改造,提高城乡抗震防灾能力,大力开展农村牧区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提高农民的居住安全水平。

(四)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节能减排,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充分发挥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势,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大力发展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向农牧区发展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和减排工作,加大建筑节能改造和热计量改革力度,提高垃圾、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城市节水、污水再生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强城乡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优化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协调利用。将“循环经济”理念应用到城乡水系建设的行动中,研究切合地域特点的再生水资源利用课题,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加强节水措施、雨污水再生利用。加快推广城市垃圾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通过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建设,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生态、环保、高原、绿色旅游经济发展的后劲。

(五)支持促进建筑业发展,提升行业综合实力,提高行业建设管理水平。引导培育省内建筑业骨干企业,提升建筑业竞争能力。深化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积极推进建筑业绿色发展。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的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六)加快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提升玉树州整体的建设水平。以提升发展水平为着力点,建设社会主义新玉树。统一规划完善配套,建设更加安全的城乡居民住房,按照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生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牧民定居等工程相结合,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推广适用新型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完善灾区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水平。

同志们,“十二五” 时期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要时期,是深入实施我省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型发展、不断改善民生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加快推进城乡发展模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要以“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战略思路为指导,紧抓发展机遇,切实谋划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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