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房组办〔2017〕5号
海西、玉树州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
《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新增格尔木市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报告》(西建字〔2017〕112号)和《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棚户区改造部分名额上缴的函》(玉政函〔2017〕30号)收悉。为确保完成全省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原则同意将2017年玉树州玉树市400套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整至海西州格尔木市实施。请海西州格尔木市抓紧进行方案编制及项目前期,确保项目早日开工。
附:1.海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请新增格尔木市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报告(省略)
2.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棚户区改造部分名额上缴的函(省略)
青海省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7年5月10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